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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八百十四章 何谓律法

第一千八百十四章 何谓律法 (第2/2页)

“那陛下可还记得《大唐律》中关于‘谋反’之判断、刑罚?”
  
  李承乾怫然不悦,他觉得李元嘉这是在讥讽他‘不学无术’,沉着脸道:“谋反者处以极刑,阖家连坐,子十六岁以上者,绞;母女、妻妾流放三千里……然则当年玄武门之变以后,东宫、齐王府中子嗣无论年岁一并绞杀,唯女得以幸免,所以并不符合律法。”
  
  李元嘉无语:“陛下明鉴,《大唐律》乃长孙无忌、房玄龄、杜如晦等人勘定,在贞观朝实施,您口中的玄武门之变发生于武德九年,岂能以贞观朝之律法去判决武德朝之案件?反之,现在那些人试图颠覆皇权才适用于《大唐律》!‘谋反’乃十恶之一,属于不赦之列,《大唐律》中对‘谋反’之规定为‘谋危社稷’,即所有策划动摇皇权统治之言行,皆在其列。”
  
  皇权时代,对于“谋反”极其重视、不可容忍,所以其定罪之范围极宽。
  
  “已行即罪、不必有害,出言即罪、不必有行,但谋即罪、不必有言行。”
  
  并且“一人即可称谋、不必二人或多人。”
  
  只要施行,不论有害无害即有罪,只要说出来不必施行也构成“谋反”罪,而且不必多人合谋,只要一个人即可称“谋”。
  
  他觉得陛下现在有些走火入魔,甚至不惜“踩踏”太宗皇帝之威名来博取世人之认可,所以他不从这里反驳李承乾,而是咬定了李神符等人之言行已经属于“谋反”,根本不必等其露出反迹再予以制裁,而是应当行雷霆手段、防患于未然。
  
  既然律法已经规定了何谓“谋反”,只需三法司共同审理,待到认定李神符等人之罪责即可出手,如此有法可依、天下咸服,最是稳妥。
  
  然而出乎他的预料,李承乾摇摇头,叹气道:“当初《大唐律》之勘定乃天下名士共同参与,公正严明、堂皇气魄,然则时移世易,当年之条款放到现在已经显得过于严苛。那时候天下不靖、政权不稳,自然需要严苛律法维系统治,乱世当用重典嘛。可现在河清海晏、天下归一,需要的却是相对仁慈、宽厚之律法确保社会发展,譬如‘谋反’大罪之界定,应当视其确切之动作而定,而不是之私下里谈论几句便‘因言获罪’。”
  
  李元嘉:“……”
  
  您不仅质疑太宗皇帝之功绩,甚至还想更改《大唐律》?!
  
  您还真以为九五至尊、君临天下就可以手执日月、为所欲为了?
  
  您是不是对“溥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”这句话有什么误解?
  
  真以为当了皇帝,世人皆要奉你为尊、对你之言行奉为圭臬无有违逆啊!
  
  “陛下,律法乃帝国运转之根基、世人行事之准则,固然需要与时俱进却也不能轻易更改,否则将天下大乱矣!”
  
  这皇帝为何如此天真?
  
  真的以为律法所倡导的是公平正义?
  
  屁!
  
  律法之所以存在,其本意并非是公平正义,而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,如此而已!
  
  当统治阶级需要正义公平来体现统治阶级之正确,那么律法所体现的便是公平正义。
  
  当统治阶级需要维系自己之统治,那么律法就是为了统治而衍生出来的武器!
  
  这是每一个统治阶级都应当了如指掌的问题,怎地到了陛下这边却出现了认知偏差?
  
  当年东宫汇聚了贞观一朝几乎所有的名士、大儒,到底教给了李承乾什么?
  
  贞观一朝的长子嫡孙、皇位无可争议的继承人,不仅差一点连铁板钉钉的皇位传承给丢掉,甚至就连统治者应该具备的最基本认知都出现偏差……
  
  李元嘉只得劝谏道:“兹事体大,纵然陛下九五至尊亦不能一言而决,应当从长计议,但是眼下李神符等人反迹昭彰、不能纵容,陛下应该当机立断、剪除隐患,避免江山社稷陷入动荡之风险。”
  
  这回李承乾没有多说什么,点点头道:“韩王殿下之言,朕已了解,会派遣‘百骑司’盯着他的,稍有异动便缉捕捉拿,绝不会任由其祸乱朝纲、颠覆皇权。”
  
  李元嘉无奈,虽然陛下没有再说什么“宽容”“仁厚”“不能因言获罪”之类的蠢话,但依旧优柔寡断,令他心生不满。
  
  自己的分量还是欠缺了一些,或许应当让房俊前来劝谏一番才行,以房俊之资历、地位、脾性,如若李承乾依旧说着这番蠢话,想必会被房俊当面怒斥一番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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